一、一般要求
第1條 必須經過本工種專業(yè)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2條 熟悉本崗位膠帶輸送機的工作原理、構造、性能、技術特征、零部件的名稱和作用,電動機、控制設備的性能和有關的電氣基礎知識,了解一些常見事故的發(fā)生原因及預防措施。
第3條 熟悉本崗位設備的開、停車程序和操作方法,與有關崗位的聯系信號,以及檢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第4條 嚴格執(zhí)行《選煤廠安全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guī)定。
第5條、上崗時,按規(guī)定穿戴好有關勞動保護用品。
二、安全規(guī)定
第6條 帶式輸送機的機頭、機尾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罩或欄桿。在機下過人的地方,必須設置安全保護板。如果輸送機長度超過30m,必須設置人行過橋。
第7條 帶式輸送機長度超過50m時,各重點工作地點,必須設置中間“緊急停機”按鈕或拉線開關。“緊急停機”按鈕或拉線開關的設置位置,一般應在走廊人行道一側。
第8條 傾斜帶式輸送機必須設置防偏、止逆和過載、防滑停機保護裝置。
第9條 帶式輸送機必須設置清掃器。輸送機運轉過程中,禁止清理或更換托輥,禁止清理機架和滾筒上的存煤,禁止站在機架上鏟煤、掃水、觸摸輸送帶。機架較高的帶式輸送機,必須設置防護遮板。清理托輥、機頭、機尾滾筒時,必須執(zhí)行停電掛牌制度。
第10條 禁止任何人在帶式輸送機輸送帶上站、行、坐、臥、橫跨。禁止使用帶式輸送機搬運工具或其他物件。
第11條 禁止向滾筒撒煤、砂子、墊草袋等雜物。禁止帶式輸送機超負荷強行啟動。禁止在運行中使用刮滾筒積煤的方法進行調偏。
三、工作前的準備
第12條 按“選煤廠機電設備檢查通則”要求對設備進行一般性檢查外,還需作以下檢查:
①了解煤倉裝載情況,并檢查各翻板、閘門應靈活、好用。
②入料、排料溜槽應通暢,無損壞變形。
③各處擋煤皮子(擋板)、卸料器、清掃器應齊全、牢固良好,無過度磨損現象。
④各托輥、擋輥、壓輥等應齊全、完好。
⑤各滾筒周圍不應堆煤,或其它物品妨礙運行。
⑥膠帶上不應有負荷,膠帶輸送機應保持空載啟動。
⑦軸承、減速箱及各磨擦部位的潤滑應良好。
四、正常操作的規(guī)定
第13條 當聽到集控開車信號時,將轉換開關到至集控位置,在啟動開關附近監(jiān)視皮帶啟動情況,當發(fā)現異常情況時按急停按鈕,當恢復正常后,需及時將轉換開關打至集控位置。
第14條 如就地開車時,需接到開車信號,確認檢查無誤,待下一工序設備運行以后,方可開車;開車后應在膠帶輸送機運行幾周,無異,F象時才能給料。
第15條 檢查膠帶有無跑偏或磨邊現象,發(fā)現后要注意觀察分析原因,及時匯報進行處理。。
第16條 注意觀察膠帶上的物料分布情況,有無偏斜等給料不均現象,要及時進行調整。
第17條 膠帶輸送機運轉時,禁止清理機頭、機尾滾筒及其附近的積煤。
第18條 運轉過程中禁止清理膠帶輸送機各傳動部件及膠帶下機道地面上的浮煤、積塵及油垢,必要時停機處理。
五、特殊情況下的處理
第19條 發(fā)現卸煤溜槽堵塞,鐵器、雜物等卡住膠帶時要及時停車處理。
第20條 運行中出現下列情況,應立即停車處理:膠帶接頭開膠拉斷或撕裂;膠帶跑偏嚴重,有刮壞、撕裂的危險。
第21條 運行過程中如遇緊急情況應拉緊急拉線開關。
第22條 運行過程中,當發(fā)現下道工序停機時,必須立即停機,待查明原因處理完畢啟動正常后,再開機。
第23條 入倉皮帶司機應經常測量倉存情況,并及時匯報,以便協調指揮生產。
六、操作后的工作
第24條 就地開車時,接到停車信號后,待設備上無物料時,方可按下停車按鈕進行停車。
第25條 集控開車時,由調度集中控制停車。
第26條 交接班前應將工作區(qū)域衛(wèi)生清理干凈,各類物品碼放整齊。
第27條 應在現場進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員詳細交待清本班皮帶機的運轉狀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履行完交接班手續(xù)后,方可交接。